七月练笔之二:惨绿青年
通通通通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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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都群七月练笔
你觉得我在写什么我就是在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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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子!”
我梗着脖子又瞄了一眼一闪而过的黑制服袖口,扯下一条草稿纸,摸出红笔飞速写好这两个大字,急火火地把它戳在邻座的小孩肘弯边。这个网吧很讲究,机位间有块隔板,从我的角度只能看到那小孩低着头,深棕色的短发驯顺地垂下,露出两个柔软的发旋。
此情此景,看在不同的人眼中有不同的意义。理发店的托尼老师看了,会想喊这个小孩办上一张998的年卡;写代码的程序员看了,会羡慕孩子尚且年轻,还有一头浓密的秀发;而像我这样朴实刚健、踏实稳重的中年男人看了,就会开始背诵“一旋善、二旋精”,从二十五年前斥五毛钱巨资在地摊上买的《麻衣神相》中汲取力量,发自内心地相信这孩子一定很聪明。
那小孩不怎么斯文地扯下耳机,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纸条,露出一丝困惑的神情。
“对啊,条子。”他指着这张纸条说。
我简直想号啕,苍了天了,《麻衣神相》是假的!
“条子!”我又抓起笔来,给这三个字符加了两遍粗,Ctrl+B地戳在他面前,整个人Ctrl+I地靠过去,低声且急促地说,“条子你懂吗?对唔住我系差人那个,不过这个对你的年龄来说好像有点古老,”我在纸条上画起了鱼头人腿,“受过专业训练,无论多好笑都不会笑的那个!”
小孩看了我一眼,没绷住,“噗嗤。”
自古以来,大马猴、熊瞎子与警察叔叔并列止小儿夜啼榜榜首。近年来也许加上了杨永信、汤家凤和曲一线,但我觉得一个未成年人仍然应该对他们保有最基本的敬畏与尊重。我将这些道理说给他听,他很有礼貌地点了点头,问我,汤家凤是谁?
我叹了口气,没掉过头发的未成年人难道就是这样吗!
“先不管那个,”我执着地用纸条戳了戳桌面,“警察叔叔来了,你是个未成年人,是不被允许进入这种场所的懂吗?快点离开网吧吧。”
他竟然还能维持住笑容,“可是,你不是还留在这儿。”
“你能和我比吗?”我先是在心里模拟了一下,才能熟练地摆出过年时长辈教训我的姿态来,“我是成年人,能掏出身份证的那种,你能吗?”
小孩眨眨眼睛,“成年人还说叠词啊——”他开始学我讲话,似乎从某种紧绷的壳里释放出来了一点,展露出一个青年人该有的鲜活,“网吧吧,快点离开网吧吧!”
我:“……”还真是个孩子,算了不管你了。
五分钟后,我终于没忍住,从挡板另一侧递过那张饱经风霜的纸条,还额外添了三个字:“别笑了!”
小孩蹬着电脑椅滑过来,特地给我看他满脸无辜的表情,“我没有!”
我愤怒地把纸条拽回来,在鱼头人腿上打了一个圈:“你一直在笑我,你都没停过!”
他像是感到尴尬,慢慢地眨了眨眼睛,像只警惕的小麻雀,好像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会头也不回地飞走了。
“……算了,”我又生出了五分钟前的那种心情,“所以,能不能陪我聊聊天?”
二十五年前我十七岁,钱钟书说我的内心污秽过于公共厕所,王小波说我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季羡林说考他娘的什么东西,老师拧着我的耳朵说你再这么下去只能捡垃圾。清晨升旗时我站在全校面前检讨,傍晚自习时我坐在讲台边做题,桌洞里藏着一本《鹿鼎记》。我是个叛逆文学青年,我是个青年。
那时候我兼有全家的希望与全家的惹祸精这两重身份,全家都疼爱我,全家又都防范我。我没有书房的钥匙,没有自己卧室的钥匙,没有我家大门的钥匙——但我会在凌晨时溜出房门,走进浴室拿起一块肥皂却不是为了搞基。我有伟大的使命,我将用这块肥皂留下每一把钥匙的倒模,再拿起一根铁条学着模型的样子慢慢地锉,谁也不能说这不是一种肖申克的救赎、一种新时代的铁杵磨成针。
当这一切完成时,我用假冒伪劣的钥匙打开通往无限真实的门锁。真奇怪,明明天大寒砚冰坚我也翘课翘得欢,但记忆里的逃学日永远在夏天,无穷无尽的夏天。家中每一扇门都抗拒我,但门外每个世界都拥抱我。冰棒五分钱一个,蓝天朗阔、日光下澈,我跳入流淌着黄金的河,河水下游的书店连窗户都被字纸糊满,我在那里认识了钱钟书与王小波,认识了李寻欢与杨过。
但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当我中年时再度回到故乡,那条河早已改道,河床上只剩下一些垃圾;人甚至一次也不能踏入同一条河流,因为某次我跳下水的时候被我妈当场扯住底裤并一路拖回家,当晚挨了一顿痛打。
“我说这些是想告诉你,”我很认真很严肃地对那个孩子说,“首先,我是个好人,并且曾经是个孩子,所以能理解你;然后,我是个好人,并且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所以我要对你负责。最后……”
小孩绷着脸看我。
“你要带我回家?”他问。
我摸出钱包。
“不,我要请你吃冰棒,夏天就是应该吃冰棒。”
他站在冰柜前,犹豫片刻后,拿起一支草莓口味的雪糕。这很正常,他毕竟是个青年。
“我十七岁那年从旧书摊买了一本《麻衣神相》,”我咬着绿豆冰棒,“如获至宝,感觉自己得到了宇宙的真理。这就是叛逆文学青年。”
说这话的时候,我上下打量他。他空荡荡地埋在黑色的套头短袖与一条洗得有点发白的破洞牛仔裤里,手边身上都没有书。他吃雪糕的样子很秀气,像是很珍惜,一小口一小口地抿。这身衣服很叛逆,但叛逆青年是不懂得珍惜的,他们挥霍时光、挥霍青春,挥霍燃烧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东西。所以我凭借多年来读《麻衣神相》的经验断定,他不仅是个叛逆青年,更是一片从家乡河流中升腾而起、自此再不回顾的云彩。
“最后,”我拉着他避开穿黑制服的人狐疑的视线,回到我们两个的电脑前,“我是个好人,你可以信赖我。”
一支草莓雪糕就能换得一片云彩的五分钟时间,不能不说是很划算。他拿起纸条写给我看,“我和家里闹掰了,现在是离家出走。”像是怕我误会什么,他立刻补充,“我不会问家里要钱的。”
出乎意料地,他的字很漂亮,比我这个自诩文学青年……文学中年的家伙要更擅长写字,也许曾是个好学生吧。
我把纸条翻回到“条子!”那一面,问他,“那你为什么不怕?”
我在这里很久了。他写,那个不是警察,是网吧老板的朋友,穿制服就是为了吓跑上机的未成年,这样他们上不够机时就会走,还能把机位腾出来。
你怎么知道?我对他刮目相看。
纸条传回来,没有多任何一个字,只是在原本的字迹上,加了一条下划线。
“我在这里很久了。”
你就住这里吗?我想了想,将这行字用力划掉。
你靠什么挣钱?我问他。
我年轻,他有点自豪地写,我有力气,可以干活。这里还有很多饮料瓶。
我干巴巴地“哦”了一声。
十七岁那年我经常把作业本与不想做的试卷叠成纸飞机,撕下来的部分用来传纸条。我没有处理青年问题的经验,正相反,我自己做问题青年的经验比较丰富;我想大家也都是这个样子。于是我把剩下的草稿纸折成一架纸飞机,送给一片流浪的云彩、一个倔强的小孩,而将纸条留下。
撕掉的稿纸来自我已经不怎么在意的、自己构思的武侠小说大纲,我将纸条顺手夹回草稿本,没有扔,也再没打开过。那天的稍晚时候,青年提着纺织袋里的饮料瓶离开了网吧。我没有注意过他走出大门时是否被夕阳镀上一层温暖的金边,正像记忆里的那条河;我也没有问过他的名字、加过他的社交账号,不知道他在什么时候打开过好大夫在线,去过医院又离开,并没带着他买不起的药片。我食言了,我并没能对他负责,没有人能对另一个人的人生负责。
我站起来,去给自己的保温杯续上一点热水。不会有人相信,我这样秃顶啤酒肚的中年人也会因为青年时没有家门钥匙的补偿心理而坚持在自己腰间挂上一把钥匙,他们只会说我是油腻大叔。不过他们没必要理解我,人本来也不会相互理解的。
漫长的岁月里,我不会再想起这个青年,想起他喜欢草莓味的东西:毕竟,虽然我曾有那么一瞬间揣想过如果我的家庭再坚硬、再冷漠一点,我会不会也同他一样;但我毕竟已经从那个活泼又倔强、彷徨又坚定的青年时代走过来,好好地长大了。因此我有理由乐观,有资本向前看,有办法坚信天无绝人之路,每个青年都能与家庭和解,好好地变成一个成熟理智、自食其力的中年人,像我一样。
初见时,我觉得这是个小孩;但如果有回想的机会,我会乐意称呼他为青年。
我们用一段时代来称呼一个人,是不是也意味着他无法逃离那个时代?
他是一片草莓味的云彩,飘过天空就不再回来,为大地留下一点点不足为人道的阴霾。
纸条发黄卷边,而宇宙温暖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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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与文章最后一句话来自歌曲《亲爱的玛嘉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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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评示例(摘自2020年12月练笔之5):我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篇短文,最开始或许漫不经心地浏览着,在“塞拉”这两个字出现之前我心里逐渐泛起不耐的情绪。然而,所有的波澜都在真正的故事开始后平静下来,作者用冷静的笔调描写了一个短小又充满寓意的片段,我不想去解读它,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看法。但我认为,单纯从调动读者情绪这一点来说,草球太太可算是交出了近乎完美的答卷。之所以给这个评价,是因为我的感动刚出现,故事就结束了。
词汇贫乏的大馍(对该篇):草太太又写了个什么怪东西。